中山港中山港区盛鸿石化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山港中山港区盛鸿石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3月03日至2014年03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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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港中山港区盛鸿石化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中山市盛鸿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
环评机构: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拟建1个5000吨级石化泊位,码头总长150m,工作平台长55m,宽15m,码头面高程4.3m,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8.5m,回旋水域底标高-7.6m。装卸货种为汽油和柴油,吞吐量预测为70万吨/年,泊位通过能力81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以及码头初期雨水等依托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SO2和NOX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码头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物、含油污泥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制订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做好与后方库区及区域事故应急预案衔接、联动,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3份,回收1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15份,回收105份。调查结果显示,92%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8%表示无所谓,没有单位表示反对;49.52%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50.48%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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