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川县矿山宝铁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省龙川县矿山宝铁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2月15日至2015年0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龙川县矿山宝铁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龙川县兴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龙川县麻布岗镇小长沙村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概况:   龙川县矿山宝铁矿新建项目矿址位于广东省龙川县麻布岗镇,矿区范围共有7个矿体,矿区面积为0.81km2,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设计利用V01矿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292-147m,矿山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总服务年限为8.0年。项目不设选矿,采出矿石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与《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严的指标要求后排入小长沙河,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后,用于矿区周边村庄农田灌溉。 井下废气通过洒水抑尘、强制排风等方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后排放,运输矿石车辆需加盖或采用布料覆盖矿石表面,减少运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项目运营期产出的8.33万t(3.33万m3)废石预计将在开采前期2年内全部产出,送临时废石场临时堆存,并定期交由小长沙村委会作为建筑材料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1份,回收11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05份,回收105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7.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9%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下载文件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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