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市九龙镇大沟谷金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省英德市九龙镇大沟谷金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5月22日至2015年0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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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英德市九龙镇大沟谷金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富盛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英德市九龙镇新龙村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概况:   英德市九龙镇大沟谷金矿位于英德市九龙镇新龙村,该金矿民采历史久远,矿区范围及周边有大量废弃民窿口、废弃氰化池、废石废渣堆和原民采采空塌陷区。本次经国土部门划定的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936km2,开采标高+459m~-25m。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实际开采标高+135~+60m。矿山为采选联合企业,地下开采金矿石3万t/a,采用重选—浮选联合(不进行氰化处理)选矿,尾矿送至尾矿干堆场堆放。矿山总服务年限为8年,包括基建期1年,闭坑整治期1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汇合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全部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矿坑涌水经沉淀(预留设置采取投加石灰进行混凝沉淀的配套设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部分回用于采矿和选矿作业,其余外排至无名小溪。选矿废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项目尾矿干堆场场区、沉淀池、挡水坝体均进行防渗。矿山排弃废石全部作为建筑石料,用于原民采塌陷区回填、工业场地填整、尾矿干堆场初期坝坝体修筑以及道路、截排洪沟修建等。项目选矿产生尾矿经压滤后,在选矿厂北面的尾矿干堆场堆存。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出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调查表115份,有效回收103份,其中回收社会团体意见调查表10份、个人意见调查表93份。调查结果显示,2个被调查单位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3个被调查单位表示有条件支持,5个被调查单位表示无所谓,没有单位反对项目建设;38.7%的受调查公众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1.1%表示有条件支持,60.2%表示无所谓,没有人反对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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