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中山港区广泰发化工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山港中山港区广泰发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6月08日至2015年0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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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港中山港区广泰发化工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下浪水闸东侧250m,横门水道北岸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5000吨级化工码头泊位1个,码头装卸货种包括液碱(50%、32%)、硫酸(98%)、盐酸(32%)、硝酸(70%)、醋酸、双氧水等化学品,年吞吐量38.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以及码头初期雨水等依托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码头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物、含油污泥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制订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做好与后方库区及区域事故应急预案衔接、联动,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6份,回收6份;发放个人调查表80份,回收78份。调查结果显示,66.7%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其余团体受访者表示有条件支持项目建设;71.8%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2.8%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其余个人受访者表示有条件支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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