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会互感器厂有限公司高电压技术产品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四会互感器厂有限公司高电压技术产品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9月25日至2015年10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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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四会互感器厂有限公司高电压技术产品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广东四会互感器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新江上元塘地段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年产10kV、35kV、110kV、220kV、550 kV电压、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等产品10万台,并增加纳米节能技术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会产业集聚基地污水厂建成前,该项目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四会产业集聚基地污水厂建成后,该项目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该污水厂处理;生产过程的酸碱废气、含氰废气、喷涂废气均采用喷淋洗涤处理,喷漆废气采用漆柜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项目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8份,回收8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10份,回收110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86.64%的个人受访者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16.3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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