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03日至2015年12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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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
环评机构: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莞惠城际正线长度为99.841km,设车站17座,其中地下站10座、高架站6座、地面站1座。惠州客运北站西侧设惠州北动车运用所1座、惠州北综合维修车间1处,沥林站设综合维修工区1处,全线共设3座牵引变电所。速度目标值20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共设置声屏障20317延米:10处3米高桥梁声屏障3030延米,56处2.35米高桥梁声屏障15911延米,5处2.95米高路基声屏障1196延米,2处2米高U型槽声屏障180延米。设置隔声窗8处共1100平方米,2处加装声屏障顶部干涉装置500米。冷却塔采用超低型或静音型产品,地下站风亭设置2米长消音器12个,3米长消音器12个。 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对线路下穿振动及二次结构声超标的菜屋基、周溪社区、光明新村、药勒村、巷尾、巷头、大井头、霞村、霞坑村、尔雅巷社区、北门街社区等敏感点区段根据预测结果提出限速措施。运营期加强隧道两侧10米内的敏感点、公众投诉的敏感点区域路段振动跟踪监测以及跟踪沿线尤其是隧道正上方敏感点居民的反映,对跟踪监测超标敏感点采取限速措施,确保振动环境及二次结构噪声满足相关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景观绿化及桥梁造型的设计,使工程主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以隧道形式下穿黄旗山城市公园及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站所场地、路基区间及路基边坡绿化工作,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及渣土。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跨越东深供水明渠的桥梁桥面采取桥面雨水收集措施后汇入道路边沟或排水管网系统。樟木头站、沥林站等未能排入市政污水官网的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范》(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或附近沟渠;其余各站、所废污水经预处理后就近纳入当地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隧道集水、排水设施,将隧道内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至隧道外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六、电磁污染防治措施:预留有线电视入网或卫星天线购置补偿经费。基站以天线为中心,沿铁路方向两侧各20米,垂直线路两侧各10米,竖直方向天线至向下6米的区域定为天线控制区。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车站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动车组废旧蓄电池集中收集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报纸、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范围,调查对象为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个人和单位,本次评价共回收个人调查表1142份,调查结果显示,83.4%的个人对本项目建设表示积极支持,13.5%的个人表示对项目建设有条件支持(条件为对拆迁、占地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房屋开裂进行合理补偿),3.1%的个人(35人)表示反对,反对理由主要为施工期间尤其是地下段施工导致出现房屋开裂、破损等现象,赔偿未到位,影响了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回访后,除拒绝联系或无法联系的个人外,仍有10人持反对意见。全线共调查回收团体意见调查表130份,19.2%的团体有条件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条件为应妥善解决拆迁、占地补偿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房屋开裂补偿);1个学校反对项目建设,反对理由为本工程通过该学校正门为桥梁,担心运营后噪声振动影响,且桥墩位于学校正门出入口,影响学校师生出行,担心存在安全隐患,经回访后,该学校仍然持反对态度。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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