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
建设单位: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珠海市、中山市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0.215 km,全线共划分为4个部分,其中香海大桥主桥段长3.360 km,东引道段长9.690km,西引道段长3.700km,从西引道段终点至幸福河北岸与湖心路(S272)相交处的大桥连接线长3.465 km。 全线设桥梁14.059 km/8座,涵洞28座。东引桥段设造贝互通、坦洲互通、新丰围互通、添福围互通(预留)共4座互通式立交,收费管理站2处;西引桥段设昭兴围互通1座,主线收费站1处;连接线段设管理养护中心1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中墩施工使用钢管护筒防护等施工工艺,施工钻机泥浆钻渣采用专用泥浆船作为泥浆池和沉淀池,产生的钻渣、泥浆运至陆上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外指定地点存放。预制场、施工营地、堆渣场、物料堆场和搅和站等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布设,杜绝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跨水源保护区桥梁,铺设集水管网,并在桥梁两端修建路面径流雨水沉降池(事故应急池)。营运期管理中心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回用于农灌。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道路定时洒水,用蓬布苫盖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筑路材料堆放点设置围栏,定时洒水;散货物料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运营期加强公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 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施工场所,控制高噪音机械使用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围栏。运营期对沙角环、安阜村安阜幼儿园、安阜小学4个敏感点采用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的措施;对稔胜围、新一街、新丰街、裕丰街、长岭仔、添福街、永和街、大尖街、东五围、西五围、昭义围和合生围等12个敏感点采用通风隔声窗措施;对怀河围敏感点采用声屏障措施;对沿线的规划居住用地路段预留安装声屏障的条件;运营后加强跟踪监测,并预留安装通风隔声窗资金。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段、桥梁均设置防护栏,完善路、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并加强路面排水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报警响应制度。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主要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工程建设影响、关注工程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问卷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25份,有效收回120份,其中10份表示反对,经回访后,持反对意见者均改为有条件支持。向沿线村委、学校、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1份,实际回收21份。其中4个单位不支持项目建设,经回访后,仍有3个单位不支持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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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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