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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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现有工程南侧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2×2761吨/小时锅炉,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设计煤种为神华煤(含硫率0.41%),校核煤种为印尼煤(含硫率0.68%)。拟对现有铁路专用线的电厂站、埔前站进行改造,新建1条长1279米进厂公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对烟气采取脱硝、除尘、脱硫等措施,设置TGGH,烟囱高度240米,烟气达标排放。采用全封闭煤仓,运煤栈桥、转运站等按全封闭设计,各转运站的落煤点、导料槽出口处采取抑尘、除尘措施。报告书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包含河源市区等关心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二氧化氮小时浓度在各关心点(包含河源市区等)造成的浓度增值也满足评价标准要求。(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工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及时公告周围居民,防止吹管、锅炉排气噪声扰民。噪声达标排放;(4)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贮存;(5)项目采用尿素为脱硝还原剂,制定并采取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6)按照《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一期工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7)建立畅通的公众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报纸及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322份,回收322份;发放单位调查问卷17份,回收17份。调查结果显示:93.79%(302人)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建设,4.66%(15人)表示无所谓,1.55%(5人)持反对态度,经回访后,4人表示同意,1人表示无所谓;94.1%的单位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建设,5.9%表示无所谓。期间,建设单位还接到105个电话、8封邮件,环评单位收到8封邮件,来电(信)公众多为河源市区居民。建设单位电话回复17人,短信回复88人,回复以后有2人持反对意见,没有收到其他公众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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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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