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及配套电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及配套电池产业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及配套电池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园)西部
环评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客车整车,年生产规模为5000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园区新瀚能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园区新瀚能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调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水性漆喷漆房废气采用“除漆雾+除湿装置+活性炭”工艺处理,油性漆喷漆房废气采用“除漆雾+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腻子烘干室、电泳烘干室以及烘干室废气采用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发泡喷胶室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抛丸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回收7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30份,回收127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9.2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同意本项目的建设,0.79%(1人)的个人受访者表示不同意本项目的建设,经建设单位现场耐心解释后,该受访者仍表示不同意本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