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8月19日至2016年0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市新荣昌工业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白诸廖甘工业园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年处置危险废物2.6万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采用“急冷+活性炭粉喷射+循环流化床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项目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回收7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55份,回收152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90.1%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9%的个人受访者表示不关心,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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