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港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
环评机构: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规划建设16个5000GT客货滚装专用泊位和1个5000GT危险品专用泊位,项目设计通过能力为车辆320万辆次/年(另有危险品车辆21630辆次/年)、旅客1730万人次/年(通过码头1450万人次/年,仅通过后方陆域280万人次/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船舶废水不外排,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接收;废水和大气排放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基本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报告书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报告书分析,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2份,回收12份;发放个人调查表370份,回收364份。调查结果显示,100%团体受访者和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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