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茂名市华凯石化有限公司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茂名市华凯石化有限公司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迁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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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华凯石化有限公司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迁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茂名市华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露天矿北山路6号大园之二
环评机构:    中山大学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茂名市,年回收、处理、综合利用含矿物油废物(HW08)3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不凝气作为燃料引入炉膛燃烧,反应釜产生的废气通过除尘脱硫烟气治理系统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近期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统一由槽罐车装运至茂名石化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待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之后,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与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将转由茂南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4份,回收14份;发放个人调查表309份,回收283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84.45%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5.55%的个人受访者表述无所谓,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U020170222574456013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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