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珠海港高栏港区北方石油石化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珠海港高栏港区北方石油石化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区南迳湾作业区铁炉湾码头区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1个50000吨级油品泊位及1个150000吨级油品泊位,其中50000吨级油品泊位可满足2艘5000吨级油船同时停靠,占用岸线长度687m,年吞吐量为810万吨,其中水运进口600万吨,出口210万吨。本项目为石化码头工程,主要的装卸货种为原油、重油、石脑油、燃料油、汽柴油以及LPG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基本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报告书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报告书分析,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共有效回收调查表88份,其中个人调查表83份,单位、团体调查表5份。调查结果显示,28.9%的受调查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赞成,71.1%的受调查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无所谓;100%的被调查单位支持项目建设或在严格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支持项目建设,无被调查单位反对项目建设。 |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
U020170227536382006776.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