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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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台山市台城镇仁孝路223号
环评机构: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丙类原料药厂房、甲类原料药厂房、综合制剂厂房各1栋,化学品车间及仓库等;将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项目年产铝碳酸镁500t、氯化钙1000t、苯妥英钠300t、碱式碳酸铋140t、碱式硝酸铋140t、次没食子酸铋20t、红霉素100t、依托红霉素100t、依托红霉素片2亿片、碱式碳酸铋片2亿片、甲硝唑芬布芬胶囊1亿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分析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53份,调查样本100%位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发放团体意见表15份,回收10份。被调查个人及单位全部支持项目建设,无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意见。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U020170606653529250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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