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及线束连接器配套电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及线束连接器配套电镀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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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及线束连接器配套电镀项目
建设单位:   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鹤山工业城范围内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该建设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地下水防治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可保证废水、废气及噪声等各污染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固废得到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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