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清远炬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10万吨/年)新型高分子材料PCB粉合成无醛零碳防水防火环保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清远炬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10万吨/年)新型高分子材料PCB粉合成无醛零碳防水防火环保板材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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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炬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10万吨/年)新型高分子材料PCB粉合成无醛零碳防水防火环保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炬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环评机构:   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综合利用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中的废树脂粉(900-451-13)1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1)粉尘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回转干燥、分层铺装、横截锯、齐边、砂光、边角料粉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旋风+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处理达标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VOCs治理措施 项目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锅炉废气 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燃料,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烟囱高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的要求。 (4)燃烧机尾气 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尾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混入危险废物与其一道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15份,回收110份。调查结果显示,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76%被调查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无人表示反对。对周边单位的调查中,除3个单位未发表意见外其余7个单位对本项目建设均表示赞成,无单位表示反对。建设单位表示接受合理的公众意见,对公众参与提出的环保要求会坚决落实,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保证环境质量水平。未来在日常运营中将多与周围公众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取得周围公众的支持,使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U020170718375725257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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