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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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鸿源航空油品码头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   东莞市鸿源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莞市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鸿源码头有限公司拟对现有码头进行改造,使其兼顾液化烃装卸功能,新增装卸货种包括丙烷、丙烯、丁烷和戊烷,新增吞吐量79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码头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新增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收集至码头现有集污池,依托东莞市盛源石化有限公司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大流涌;报告书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等,最大可信事故确定为码头前沿装卸区物料泄漏,报告书分析,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6份,回收6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回收97份。调查结果显示,100%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70%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9%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1%的个人受访者未表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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