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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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阳区
环评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环评结论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所在区域相关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在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噪声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遵循“三同时”的前提下,本项目达标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惠州机场扩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场址区周围现状以农村、乡镇商业居住混杂环境为主,背景噪声相对较低,但现状受军机影响明显,机场民用设施扩容扩建完成后,目标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30万,周围区域受飞机运行噪声的影响将增大。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4)163号《关于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环境标准有关条目解释的复函》,本工程采取搬迁和隔声措施的基本原则:依据GB9660-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对2025年军民航飞机噪声WECPNL大于80dB的住宅和大于70dB的学校、医院,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搬迁措施;对2025年在LWECPN 75-80dB范围内的住宅采取隔声措施或逐步采取搬迁措施。 (2)飞机起降过程中,飞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间歇式排放,加之飞机尾气温度较高,垂直向扩散较快,厂界外污染物地面浓度较小,尾气中SO2、NO2、CO和CnHm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本扩建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机场旅客及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平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机场医疗急救中心排放的污水,按有关规定经过消毒处理后排入场站污水管网,后进入平潭污水处理厂。 (4)项目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固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分别有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引起的二次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要求,从运输、装卸、贮存等各个环节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设置容积足够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可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个人问卷560份,100%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受访的24个团体单位均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U020171116521240320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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