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绿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绿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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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矿物油绿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
环评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茂名市精细化工基地内,建成后综合利用废矿物油6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排入乙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营运后,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纳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项目产生的不凝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储罐大呼吸废气经气相平衡管可有效减少大呼吸废气的排放量。3、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通过对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腐防渗基础处理、设置围堰、事故应急池等措施,减少对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的影响。6、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共回收有效调查表格93 份(其中86份个人调查表,7 份单位调查表),调查结果表明,接受公众参与调查的单位(团体)100%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对项目建设表示反对;所有受调查的公众个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表示反对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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