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广东金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吨银盐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金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吨银盐化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3月29日至2018年04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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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金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吨银盐化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金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高要区
环评机构:   中山大学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肇庆高要市河台镇,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年产100吨硝酸银、80吨氰化银、110吨氰化银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含银废水、含氰废水、制纯水产生的废液、初期雨水送金鼎黄金公司选冶厂利用,氮氧化物吸收废液蒸发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2)含氰化氢、氮氧化物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3)采取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回收个人调查问卷102份、单位调查问卷6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个人受访者对项目建设持赞同或无所谓态度;100%的单位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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