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矿物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矿物油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阳江市阳西县,建成后拟综合利用废矿物油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锅炉废气及加热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降噪、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标。(4)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用现场发放调查表、现场张贴公告、网络发布公示信息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问卷9份,回收有效问卷9份;发放个人调查问卷107份,回收有效问卷107份。调查结果显示,9个的受访单位支持本项目建设;82.65%的受访个人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表示反对。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