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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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虎门港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莞市
环评机构:   中山大学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精细化学工业基地LS1012地块,占地面积42942.4平方米。项目拟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总规模为5.45万吨/年,包括焚烧处理、物化处理、综合利用、收集转移,共涉及26类危险废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焚烧烟气、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预处理车间废气、废水处理车间废气及焚烧炉料坑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2)废水: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达标后排入立沙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地下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6)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公众参与回收单位公众参与调查表3份,回收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99份,统计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均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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