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长安新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6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东莞长安新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莞长安新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东莞长安新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689号,为配套现有项目中微机电系统12000万个/年、微机电系统基板36万片/年、晶圆19200片/年的生产,拟在现有B2厂房一楼新增4条电镀生产线,镀种包括无氰镀金、镍、铜3种金属,并替代原已审批但现已停产的8条电镀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酸雾等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达标后排放,并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2)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外排。(3)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降噪、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4)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应急池,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避免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95份,回收有效问卷95份;发放单位调查问卷9份,回收有效问卷9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受访个人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或无所谓态度;100%的受访单位对项目建设持赞同态度。 |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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