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吸附材料4.75万吨、废有机溶剂0.2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吸附材料4.75万吨、废有机溶剂0.2万吨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吸附材料4.75万吨、废有机溶剂0.2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计划集中处理危险废物4.95万吨/年,包括废吸附材料(HW49其他废物)4.75万吨/年(不含外部模块化网箱、支架等质量),废有机溶剂(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0.2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活化炉燃烧烟气、卸料过程废气、有机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及仓储废气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回收个人调查问卷141份、单位调查问卷3份。调查结果显示:84.40%的个人受访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12.77%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2.84%的个人受访者未填写该问题,无个人受访者反对;100%的个人受访者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或无所谓态度;66.67%的单位受访者赞成本项目的建设,33.33%表示无所谓,无单位受访者反对。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