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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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江门市蓬江区鹤山市
环评机构: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工程和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具体包括:①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全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其中左线长17.419公里,右线长18.125公里(双线并行地段长13.0公里);路基长度约440米,其余为桥梁。②既有广珠铁路客运改造工程自江门南站(不含)至丹灶站(含),长约73.13公里,包括既有江门北站(原鹤山站更名)增建客运设施及新建西樵客运站等改造工程。新建房建面积10238m2,新增定员总数106人。工程总占地71.71hm2,其中永久占地53.02hm2,临时占地18.69hm2。建设总工期约4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对于本工程造成的声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对于新建丹佛联络线段①设置2.95米高路基声屏障700米,设置2.5米高桥梁声屏障6770米,对约99居民设置隔声窗措施3750平米。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后,敏感点处噪声均能够维持现状或满足室内使用要求;②既有广珠铁路段:设置2.95米高路基声屏障330米,设置2.5米高声屏障400米,对 112户居民设置隔声窗3360平米,需增加投资约552.435万元。采取声屏障措施后,部分敏感点处噪声能够达标,对于部分设置声屏障后2类区仍然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措施补强,设置隔声窗后敏感点室内能够满足住宅室内使用要求。(2)振动:营运期,全部敏感点处环境振动预测值均可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昼间80dB,夜间80dB 的标准要求;(3)生态环境:工程永久性占用耕地18.03 hm2,所占用耕地部分为基本农田,因工程修建造成沿线地区农作物产量减少148.75t/年,考虑到沿线区域主要规划为城镇,工程占地不会对沿线农业生产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项目施工期将对沿线动物产生一定的阻隔作用。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②严格限制征地范围;③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合理组织施工;④施工过程中勤洒水防治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4)水环境: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厕所、垃圾收集箱等,对粪便污水进行收集,统一处置;在车站、大临工程(制梁场)等施工场地排水口设置防渗沉淀池、防渗隔油池等,施工场地废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场地的冲洗、洒水、绿化等;优化拌合场、施工场地的选址,尽量远离饮用水源及大江大河;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及废油的收集;在桥梁基坑钢护桶内安装泥浆泵,将泥浆提升至两端陆地临时工场,临时工场设置沉淀池和干化堆积场。营运期西樵站、江门北站(含既有)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分别纳入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鹤山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范围,调查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共有效回收团体调查表25份,个人公众意见调查表317份。团体调查表中,支持项目建设的21份,有条件支持项目建设的4份,没有团体不支持;个人调查结果显示,有232人支持项目建设,27人表示有条件支持,39人表示无所谓,有19人表示不支持,解释和回访后5人表示理解,从环保角度表示支持,5人表示无所谓,仍有9人因为征地问题和车辆鸣笛问题不支持。对于部分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所担心的工程运营带来噪声、振动等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将尊重公众的意见,加强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中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避免工程扰民现象的发生。对于环保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全部采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对于征地等非环保问题不予采纳。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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