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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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莞市
环评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西边端、麻涌环保热电厂西侧,总用地面积 303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利用车间、物化车间、表面处理废物处理车间、预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仓库、办公楼、污染治理设施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利用和暂存转运危险废物31.61万t,其中焚烧危险废物6万t,综合利用危险废物6.78万t(其中废电路板1万t,废矿物油综合利用5万t,废包装桶0.78万t),物化处理危险废物5.5万t,表面处理废物处理车间13.3万t,暂存转运废日光灯管、废干电池3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和等离子炉焚烧烟气、熔炼炉烟气、废物综合利用及物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含尘废气、酸性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的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洗涤塔补充水及车间地面及道路冲洗水,剩余部分全部回用于麻涌垃圾处理厂的循环冷却水补充水。(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个人意见调查表回收287份,其中184名被调查的个人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项目的建设,50名被调查人反对项目的建设。单位团体调查表回收26份,其中25家单位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项目建设,无被调查单位反对项目的建设。在建设单位派发的问卷之外,共有21位公众自发填写提交了调查问卷,这21位公众的总体意见为持反对态度的有17人,持有条件支持和无所谓各为2人。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U020181114576388576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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