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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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信宜市
环评机构: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项目选址位于茂名信宜市水口镇,设计处置危废14万吨/年,包括焚烧处置6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安全填埋7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焚烧处理设施产生的焚烧烟气,暂存仓库、各个处理车间及预处理车间废气,废液储罐区及暂存库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各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本项目的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洗涤塔补充水等。(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调查表300份,其中,公众个人意见调查表283份,单位团体调查表17份。被调查的个人98.59%支持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项目的建设。被调查的17家单位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无被调查单位反对项目的建设。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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