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01月03日至2019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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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
建设单位:    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饶平县
环评机构:    环境保护部华南科学环境保护所
项目概况: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选址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在潮州港金狮湾港区大埕湾作业片区内,接收站陆域用地31.14公顷,陆域纵深约898m,建设3个16万立方米的LNG球型拱顶全容罐,天然气的周转量为300万吨/年,其中气化外输200万吨/年,槽车装车60万吨/年,LNG小船转运40万吨/年,主要为下游用户提供天然气。配套建设1个21.7万m³LNG卸船泊位,同时兼作LNG装船泊位(6万m3)和1个工作船泊位(可停靠5000hp拖轮),码头泊位长度350米,引桥长度1039.3米,离岸岛式防波堤1626.2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分析,正常工况下主要排放源为火炬长明火苗,天然气燃烧产生的NOx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排放冷海水量为26700 m³/h、23389.2万m³/a。汽化后海水的温度与当地海水的温度差控制在5℃以内,冷海水排水中余氯的含量控制在0.2mg/L之内,未出现4°C的温差包络线,对周边海域环境影响可接受。为降低噪声影响,设计上采取通过控制气体流速、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项目产生的检修工段的废机油等、含油污水预处理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码头及接收站事故发生概率和减小事故影响后果,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U020190102587913632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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