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03月06日至2019年0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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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市辖区
环评机构: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5万GT液化烃泊位工程位于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北侧岸线,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7年4月取得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粤环审[2017]167号),尚未建设。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设计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由一个5万GT液化烃泊位变更为2个5千GT液化烃泊位,设计吞吐量由201万吨/年变更为80万吨,项目装卸货种由低温丙烷和低温乙烯变更为常温液化气(由丙烷、丁烷按3:7组成)和常温丙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包括:选用密封性能、材料良好的输送设备、管道、阀门;定期对管线实施泄漏检测和修复;装卸臂配带声光报警系统等;码头设置船舶污水接收设备,接收的船舶污水和港区生活污水经码头污水管道送至中科合资广东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至南海指定排污区。 消防废水通过自吸泵泵至码头后方事故池内储存,事故结束后委托专业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处理。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疏浚作业应避开鱼卵、仔鱼的高峰期;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等措施;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废机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依托中科合资广东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码头工程拟配备的应急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自身情况增配防护衣、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护目罩、防尘口罩、安全鞋、泄漏处理桶、码头监视报警系统、便携式复合气体探测报警器及码头排水口、孔、洞封堵器材等应急设备。报告书分析,在全面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公示、张贴公告、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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