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m3/a催化剂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m3/a催化剂再生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07月09日至2019年0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m3/a催化剂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四会市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项目收集火电厂SCR烟气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进行再生,规模为10000m3/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煅烧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3)采用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地面采取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6)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公众及有关单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