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江门市崖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江门市崖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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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崖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调整)
建设单位:   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新会区
环评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江门市崖门定点电镀基地内,于2017年5月取得原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粤环审〔2017〕173号文),原拟建设1条处置能力为2万吨/年的回转窑处理系统和1条处置能力为1万吨/年的等离子体处理系统,拟收集处置危险废物19大类、共3万吨/年。现拟将回转窑处理系统处置能力调整为3万吨/年,等离子体处理系统处置能力调整为16200吨/年,收集处置能力调整为22大类、共4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处理系统、等离子体处理系统烟气、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废气、炉前配伍区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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