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广东受端交流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广东受端交流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719日至20197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655020-87531393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广东受端交流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线路工程包括500kV增城至水乡双回线路改接入龙门换流站线路工程和500kV从西~博罗双回线路解口入龙门换流站线路工程两部分,共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48.4Km,利用已建在建线路长约21Km,改造线路长约9.4Km,拆除原有线路长约60Km。变电工程的建设内容为:对500kV增城变电站、博罗变电站、水乡变电站站内的相关电气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抬升导线最小对地高度,确保线路下方及敏感点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标准;同塔双回线路应按照逆相序排列导线,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农田耕作区等执行工频电场10kV/m区域的线路,应在塔基或附近区域的醒目位置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施工期间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对位于环境敏感点附近的塔基应禁止夜间施工,位于一般地区的塔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取得批准并公告。

3、环境空气:严控施工场地扬尘。线路塔基基础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区域及易起尘的临时堆土、水泥砂石等建材采取洒水抑尘、防尘网苫盖等措施;施工区域交通工具应采取限速通行、运输易起尘的建材时应采取防尘网苫盖等措施,控制交通运输扬尘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对于塔基开挖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和弃土优先在塔基范围内摊平压实;对于地形坡度在15°~25°的塔位,尽量在塔位附近选择恰当的位置设置挡土墙,将余土堆放到挡土墙内;对于坡度大于25°的塔位,不宜在塔基范围内堆放余土,建议外运处理;对于临时施工道路开辟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弃渣,应综合进行土石方平衡,确实无法平衡的应运至弃土场妥善处理。严禁随挖随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

5、水环境: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架线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工艺,减少对线路跨越水体的扰动;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基础钻孔或挖孔的渣土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河流两岸的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线路尽量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体中立塔;施工人员临时租用路径沿线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可利用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修建简易的化粪池处理;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场地的外围设置围档设施和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

6、生态环境: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严格控制区内取土及设置弃渣场、牵张场、采料场,最大限度地减轻对严格控制区环境的影响;

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穿越严格控制区和水源保护区的路线方案;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优化施工便道、牵张场等选址;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水保设施,施工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线路塔基占地应尽量选择占用荒地或人工林,避免占用天然次生林和自然植被,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及管理,禁止随意践踏、砍伐树木、植被,禁止随意排放废污水、固体废物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塔基施工时应将塔基开挖处的上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堆放、保存,回填时应按照原土层的顺序回填,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

8、环境风险:发生事故时,少量废油及含油废水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纸媒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无个人、单位受访者反对项目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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