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东莞瑞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瑞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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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瑞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东莞瑞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莞市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精细化学工业基地,建设内容包括:(1)收集处理有机溶剂(HW06)80000 t/a、废碱(HW35)20000 t/a、废酸(HW34)15000 t/a,合计115000 t/a,产品及规模为:再生剥离液和丙二醇甲醚等(合计72720.7 t/a)、磷酸一铵干基和三氧化铝溶液(合计6961.75 t/a)。(2)生产有机溶剂19970.9 t/a、水性化学品22895.3 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废气来源主要为水性化学品车间生产过程中物料混配挥发的硝酸雾,废磷酸蚀刻液综合利用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氨和废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氨等酸碱废气,以及精馏塔区精馏再生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罐组区大小呼吸废气和有机溶剂新品调配车间有机废气,分别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车间冲洗水、初期雨水等送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排放至立沙岛污水处理厂。(3)噪声:采取优化平面布置,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生产设备,配置消声器,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重点防渗区地面设防渗层,厂区道路等非污染区进行地面硬化,防止废气、废水、危险废液等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6)环境风险:落实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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