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01日至2019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
环评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在现有码头设计吞吐量不变的情况下,对码头未完全建成、占地面积0.93万m2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进行续建,并在查验区B区内改建占地面积200m2的危险货物查验平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分析,项目不涉及港口疏浚,不增加码头水工构筑物,不新增生活污水,建成后依托现有项目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将通过道路清洁、采用低硫柴油等方式,减少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对现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必要时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技术措施,控制机械、动力设备噪声。项目产生的括装废油、含油抹布和含油滤芯等危险废物委外处理。项目针对泄漏、火灾及溢油等事故风险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对装卸和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燃油车辆和机械安装有火星熄灭器和车辆静电拖地带;按照先卸后装的原则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配置有带托盘的半挂拖车,一旦发现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立即将其运至应急处理场;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急处理场和危货查验平台均按设计规范设置环形沟和集污池;加强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和堆存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危险货物堆存和隔离。码头按规范安装防撞设施,同时配备足够的围油栏、分散剂剂、吸油材料等应急物资,并且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报告书分析,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日常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