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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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
环评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改扩建项目厂址位于英德市东华镇现有厂区内,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拟回转窑处置危险废物2万吨/年、等离子系统处置危险危险废物1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仓库废气及预处理区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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