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厅拟对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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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
环评机构: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扩建工程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与各类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事故应急预案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达到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扩建工程的建设可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选用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数量和施工进度,妥善处理施工船舶废水、垃圾。(2)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建议工程建设单位采取贝类底播增殖和鱼类虾类增殖放流的资源补偿措施。 运营期:(1)运营期产生的码头办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由码头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后送至后方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船舶洗舱水经专用密闭管道输送到后方一期厂区废液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2)码头装卸作业采取了浸没式底部装卸、密封管路、专管专用的方式。扩建后针对饱和蒸汽压大、挥发性较大、毒性较大的货种均设置了气相回气管,以平衡船舱与罐区之间的压力变化,具体废气处理措施包括:① 苯乙烯、苯酚废气分别由码头自行设置的两套双塔串联活性炭罐吸附处理;② 环氧丙烷、丙酮、丁醇装船时,废气通过气相回气管线送至后方厂区的火炬焚烧处理;③ 丁二烯、异丁烷、碳5采用全封闭装船的方式(在船舱0.04MPa压力状态下装船),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非正常情况下废气通过气相回气管线送至后方厂区火炬焚烧处理;④ 丙烯装船时,气相回气管连接船舱与丙烯罐,气相返回罐区丙烯罐,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非正常情况下废气通过气相回气管线送至后方厂区火炬焚烧处理;⑤ 甲基叔丁基醚、碳9、辛醇废气通过回气管线返回后方厂区的油气回收装置(VRU)进行回收处理。此外,船舶的燃油废气属自然排放,要加强管理,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3)噪声污染源主要为:①装卸机械噪声;②船舶噪声(马达、汽笛声)等。由于码头离周边环境敏感点很远(在3.58km以外),故噪声不是本项目显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日常作业期间需要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动卫生防护。(4)更换的废活性炭、船舶保养固废、废弃软管均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码头员工生活办公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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