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00kV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500kV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655,020-8753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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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500kV犁市(韶关北)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乳源瑶族自治县、曲江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项目概况

(1)500kV犁市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2×750MVA主变,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10回。(2)500kV线路工程:新建曲江~库湾双回线路解口入犁市站500kV线路,长约60km,按两个同塔双回线路并行走线架设;相关线路拆除及改造工程。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输电线路路径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同时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范,并严格落实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抬升措施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变电站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保证电磁环境符合标准

2、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500kV主变压器设备2m处声压级不得高于70dB(A)。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施工期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特殊工艺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3、环境空气:施工期应采取封闭运输、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运行期变电站内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

5、水环境:施工废水应沉砂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或沿线民房、工屋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6、生态环境:禁止在韶关北江特有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韶关市区武江饮用水水源地内立塔,施工活动严禁进入韶关北江特有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韶关市区武江饮用水水源地范围;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优化施工便道、牵张场等选址;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水保设施,施工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施工,防治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线路塔基占地应尽量选择占用荒地或人工林,避免占用天然次生林和自然植被,防治破坏生态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及管理,禁止随意践踏、砍伐树木、植被,禁止随意排放废污水、固体废物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塔基施工时应将塔基开挖处的上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堆放、保存,回填时应按照原土层的顺序回填,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进行恢复,杜绝采用外来物种;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林区施工人员应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有专人监督。

7、环境风险:发生事故时,少量废油及含油废水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8、环境管理:工程建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针对可能的投诉纠纷点进行监测,如超标需及时采取措施并确保电磁环境和噪声达标;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和相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纸媒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无个人、单位受访者反对项目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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