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 |
环评机构: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13.137万t/a,其中物化处理1.343万 t/a、焚烧处置6万 t/a、废包装桶综合利用2740t/a(15万个/a)、安全填埋5.52万 t/a,涉及25大类危险废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预处理暂存、废桶综合利用车间、物化车间、焚烧车间储料坑和卸料区、稳定化固化车间废气,废水处理站臭气等,各类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企业生产,不外排;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部分厂内处理处置,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厅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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