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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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湛江市廉江市,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项目概况

新建芷寮~回隆500kV双回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173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500kV回隆站、芷寮站各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并在扩建断路器装设合闸电阻;500kV芷寮站至回隆线路每回各装设1组15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回隆站每组主变低压侧配置2组60Mvar低压电抗器。

环评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变电站

(1)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对大功率电磁振荡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孔、口和连接处密封。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在变电站站区围墙内建设绿化带,以屏蔽和吸收电磁干扰。禁止在输变电设施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居。

输电线路

(1)工程输电线路设计阶段已避让居民集中区域,线路已尽量压缩线路走廊,应按照非同向序排列导线,以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应保证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时在设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抬高最低线高;经过耕作区导线最低线高不低于11.0m。并且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在线路走廊内,禁止修建居住、学校、医院等电磁敏感建筑物。

(3)对临近居民户,根据居民的需求,在电磁环境达标的情况下,如因居民户无接地设施而存在感应电流现象的,可根据居民意愿,协助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4)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线路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电磁感应和噪声的影响,杜绝可能引发的环境纠纷,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在输电线路边导线外20m内划定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禁止兴建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并建议定期巡视。

(5)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或对民屋实施拆迁等措施。

2、声环境:

施工期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连续作业需要夜间施工,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运行期

(1)在500kV芷寮变电站高压电抗器设备选型时,提出噪声源强要求,高压电抗器2m处声压级不超过75dB。

(2)对两组高压电抗器加装高抗罩(Box-in)设备,降噪能力不小于15~20dB(A),减小高抗设备对外界的噪声影响。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本期扩建工程建设后,加强绿化,以尽量衰减降低运行噪声影响。

(4)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3、水环境:

饮用水源保护区段输电线路

(1)线路塔基占地避开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2)线路穿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时建议通过优化线路,尽量减少在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立塔数量。线路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段,塔基尽可能远离水体。

(3)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设立牵张场。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污废水产生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合;施工期避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生活污水,除个别看护需要,其他施工人员的施工营地应选择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工程线路在保护区附近架线时,采用无人机引线,无人机起飞及降落点设置在保护区范围外,尽可能减少对保护区水环境造成影响。

(5)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带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水库,收集后异地无害化处理。

(6)线路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施工时,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

(7)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8)线路巡检过程中,对塔基扰动区的植被恢复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扰动区局部存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力对塔基区植被进行修复。

一般输电线路

本工程沿线涉及的水体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还存在部分地表水体,工程途经或跨越这些地表水体时,也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对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1)在线路途经不通航的河流时,对地(满足百年一遇洪水位水面)净空高度不小于4m。

(2)线路途经河流时,在两侧塔基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塔基区发生大量水土流失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3)河流两岸塔基施工过程中,不得将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中。

(4)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5)输电线路施工期间,租用周围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周围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变电站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基础施工期修筑临时沉淀池,各种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格栅分离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周围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周围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站内现有的值班人员均沿用前期的污水处理设施。高压电抗器检修或事故含油污水排入高压电抗器事故集油池,事故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4、环境空气:

变电站

工程在高压电抗器基础、设备构、支架基础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定期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及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临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土工布维护,土石方运输应采取覆盖或喷水等保护措施,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输电线路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进出村庄附近时,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车辆进出较为集中的泥结路面,在大风干燥的时,进行洒水降尘。

5、固体废物:

施工期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无法回收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渣运至市政余泥堆放点集中堆置。

运行期

(1)500kV变电站运行期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仍按现在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即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新增高压电抗器下方设置事故油坑,并通过管路与新设置的高压电抗器事故油池相连,确保在发生事故漏油时对事故油进行收集,并进行油水分离处置,事故油作为危险废物将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6、生态环境:

(1)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途经桉树林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5m,途经松树林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0m,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林区线路段进行择伐,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

(2)塔基施工期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3)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

(4)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

(5)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

(6)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7)根据工程设计,500kV芷寮站和500kV回隆站内将实施绿化,使绿化率达到15%以上;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及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变电站站区内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绿化采用与现状(规划)变电站接近的灌草植物进行。

(8)途经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附近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塔基占地等不涉及以上保护区,施工塔基临时占地、牵张场、人抬道路等临时占地也应避免在保护区内进行设置。保护区附近线路施工时,应设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宣传牌,禁止捕杀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幼苗,应避免伤及,如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移植保护。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应进行保护性驱赶,避免伤及。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纸媒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无个人、单位受访者反对项目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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