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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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

建设单位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深圳市

环评机构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正线从深圳枢纽西丽站(规划)引出,经深圳市、东莞、南沙区,中山、江门,引入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江门站(在建)。项目新建正线全长116.12km,新建深茂铁路深圳机场站至广深港客专深圳北站联络线20.397km,新建南沙存车场动走线2条(长4.20单线公里),新建广珠城际铁路中山站至深茂铁路深圳方向上、下行联络线(合计10.6单线公里),新建中山存车场动走线2条(长1.62单线公里),新建江门站深茂场至广珠城际新会站联络线(长1.99单线公里),新建江门存车场动走线2条(长4.35单线公里)。项目共设西丽(不含)、深圳机场、滨海湾、南沙、中山北、横栏、江门等7个车站,其中西丽、深圳机场为地下站,滨海湾、南沙、中山北、横栏为高架站,江门站为地面站;项目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双线,牵引种类为电力。正线西丽至南沙段及深圳北至深圳机场联络线200km/h,正线南沙至江门段25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分析:  

1、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敏感点设置2.30m高桥梁声屏障14981延米、2.95m高路基声屏障724延米,共计15705延米,投资约5494.2万元;对零散居民敏感点及采取声屏障措施后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敏感点设置通风隔声窗11820平方米,投资约709.2万元。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敏感点处环境噪声可达标或室内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在运营阶段,建设单位应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隔声门窗等措施。 针对3处环境振动预测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规定的的敏感点,报告书提出采用功能置换措施,共置换3户住宅,投资约300万元。

2、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等大临设施,不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开展环保专项监理,并预留生态补偿和环保措施费用;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纳入地方路网或交当地进行复耕;施工结束后,应首先对污染物质进行清除或掩埋,然后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地貌;为防止生态入侵,选择栽种乡土植物;施工过程中若在施工范围或车辆运输道路两侧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应及时将其移植,避免工程施工对它们的破坏;若发现为登记的名木古树分布,立即上报林业部门,并按照林业部门意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禁止在保护区范围设置施工营地,并在水源保护区附近设置明显的标语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至水源保护区范围;优化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制存梁场、材料堆放场、泥浆处置场等大临工程,避开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督,严禁施工生产废水、弃渣排入水源保护区范围;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等;深圳机场站、滨海湾站、中山北站和横栏站生活污水,南沙站(含南沙存车场)、中山存车场和江门存车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周边既有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海洋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临时施工码头、洪奇沥大桥等的施工尽量避开经济鱼虾繁育季节;严格限制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禁止施工船舶直接向海域水体排放含油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控制施工作业进度、选择高效和低噪声的施工机械等措施,尽量减少海底隧道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涉及东莞市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段的隧道施工应避开黄唇鱼繁殖季节(3~5月),施工期和运营期在该保护区内及周边设立监测站点,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并预留生态监测、生态补偿等费用。报告书预测,项目以海底隧道(隧道顶标高低于海床面41.9~61.98m)形式穿越东莞市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水下噪声不会对该海域的黄唇鱼产生伤害,也基本上不会掩蔽黄唇鱼个体间的信息交流,干扰黄唇鱼的活动。为更可靠地保护黄唇鱼免受本隧道工程的影响,仍应要加强隧道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海床振动和水下噪声的监测和采取有效的工程减振设计和营运管理措施,将振动和水下噪声控制在较低程度;洪奇沥特大桥建设对区域水动力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行洪安全、海洋生物洄游通道等。

5、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线路新建3座220kV的牵引变电所。报告书采用类比方法进行评价,牵引变电在围墙处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6、大气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在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渣土集中堆放并进行覆盖或固化、运输物料车辆进行密闭等相应的抑尘措施后,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沿线运营机车类型为电力,无机车废气排放。沿线存车场食堂厨房炉灶将产生少量油烟,报告书建议厨房设置专用烟道,油烟将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7、固废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及拆迁房屋建筑垃圾,经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或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车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理;动车存车场产生的废机油、牵引变电所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废旧蓄电池等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形成二次污染。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置施工营地、大型堆场、取弃土场等;编制针对水源保护区施工路段的施工组织方案,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立牌标明保护区范围、施工边界范围及沿线供水工程位置,提醒施工人员保护水源地,杜绝跨界施工,避免破坏供水设施;桥梁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并且在施工时设置防落物网等。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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