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汕尾市深圳市

环评机构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项目全长146.55km,本次改扩建项目分为原路改扩建段和改线新建段,改扩建项目全长138.57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K0000~K121600路段设计速度为120km/h,其余路段设计速度为10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书分析: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对91处敏感点采用4m高直弧式声屏障辅以隔声窗的降噪措施,1处敏感点(旱塘凹段)单独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降噪,1处敏感点(潭西中心小学)单独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4米高直弧式声屏障180延米)。此外,K36350-K44350路段设置4000延米声屏障。全线共设置4米高直弧式声屏障40490延米,隔声窗4050户,降噪措施总投资20540.5万元。同时,加强各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或《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相应功能房间允许噪声级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优化拌合站、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的选址,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在材料堆场、施工场地等周边设置沉沙井、设挡墙;对于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平安洞水库等Ⅱ类水体段,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并在保护区附近设置明显的标语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至水源保护区范围;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等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要求后,优先回用于高速公路两侧和服务区绿化以及服务区场地清洗,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农灌沟渠;在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Ⅱ类水体处设事故应急沉淀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报告书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及营运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拌合站及施工营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减少水土流失;对于穿越陆域严格控制区段,强化隧道、互通立交等工程的植被与景观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做好珍稀保护动植物、名木古树等的保护工作。营运期加强对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海丰县九龙湾县级湿地公园、深圳市松子坑森林公园进行陆生生态监测,对流冲河、长沙湾、赤石河、淡水河、松子坑水库等进行水生生态监测等。报告书分析,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影响有限;工程建设将会对严控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合理的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明显下降和生态功能的较大损害。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等,使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加强运输道路清扫保洁,土、砂、石料运输要求密闭或遮盖等。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与绿化;服务区燃料采用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6、海洋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工程对海洋环境的主要影响在于长沙湾大桥的施工期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和海洋生态影响。报告书建议采取海洋生态补偿方式予以弥补。同时,为及时发现因工程建设和运行而引起的水生生物、生态变化状况,开展水生生物监测。

7、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管理不善、环保措施得不到落实导致非正常状态下的泥浆、废水、废渣的事故性排放而污染地表水体;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车辆运输的化学品可能发生泄漏事故进而污染沿线地表水体。针对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敏感水体的路段,采用加高加强的高防护等级护栏(HA级);设置事故应急沉淀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及路面径流通过径流收集系统汇流至沉淀池中,经沉淀、隔油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保护区之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电话,提醒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规范车辆行驶,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和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协调等。报告书分析,在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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