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500千伏源和电厂二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河源500千伏源和电厂二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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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500千伏源和电厂二期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江东新区、紫金县、东源县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项目概况

1、源和电厂二期工程至上寨站500kV输电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45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起于源和电厂二期升压站500kV构架(升压站及间隔均不属于本工程内容),止于500kV上寨站西侧构架(扩建间隔属于本工程内容)。2、500千伏上寨站间隔扩建工程:500千伏上寨站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至源和电厂,并在上寨站#2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35kV 60兆乏低压电抗器。

环评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设计阶段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域,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并尽量压缩线路走廊,导线排列按逆相序排列,以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拟建500kV输电线路路经过居民区(公众暴露区)时线路导线最低线高不小于19.5m、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耕养区)时导线最低线高不小于11.0m,以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声环境:

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施工期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特殊工艺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3、水环境:

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合理安排施工期,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处理系统。

4、环境空气:

施工期应采取封闭运输、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定期冲洗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5、固体废物: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被恢复措施和工程措施。

6、生态环境: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及材料场均布置在变电站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2)塔基施工期需将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及遮挡,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3)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4)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5)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6)途经广东东江森林公园附近段生态保护措施:途经广东东江森林公园附近段线路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塔基占地等不涉及以上保护区,施工塔基临时占地、牵张场、人抬道路等临时占地也应避免在森林公园内进行设置;森林公园附近线路施工时,应设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宣传牌,禁止捕杀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幼苗,应避免伤及,如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移植保护;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应进行保护性驱赶,避免伤及。

7、生态严控区段保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尤其是褐翅鸦鹃、画眉,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鸟类,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抓幼鸟、上树破坏鸟巢。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做围栏单独保护,并悬挂标示牌,围栏内禁止所有施工活动;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复绿。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纸媒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无个人、单位受访者反对项目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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