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清远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清远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建设单位

大鼎环保技术(英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16大类、14.5万t/a,其中焚烧处置3万t/a、电弧等离子处置0.5万t/a、火法熔炼处理8万t/a、物化法处理3万t/a。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电弧等离子烟气、熔炼烟气、物化环节产生的废气、暂存有机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厂内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部分依托厂内电弧等离子系统、焚烧车间和熔炼车间处置或处理,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熔炼水淬渣和熔融玻化渣从严管理,在项目建成运营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合理处置。(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在严格做好设施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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