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潮汕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潮汕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汕大桥

建设地点

广东汕头;广东潮州

建设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梅汕铁路梅溪河特大桥下游约240m,汕头市与潮州市交界处,项目起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西侧,接现状汕头市泰山路北延线,路线向北跨越梅溪河,项目终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站前路赐茶加油站西侧,接潮安区站前路,工程含路基及桥梁,全长1.420km。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主线设计车速为60km/h,辅道设计车速为40km/h。

环评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沿线兴华园食苑、旦家园、自来水厂办公楼及联荣租房等敏感点采用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仕明家长学校敏感点采用通风隔声窗+声屏障降噪措施。据统计,涉及隔声窗面积为1001m2,声屏障面积300 m2。同时,加强各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或《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相应功能房间允许噪声级要求。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不设服务区,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桥路面地表径流。路面径流主要的污染物有石油类、有机物和悬浮物等,可能对梅溪河水体产生影响。潮汕大桥桥面采用封闭式排水系统,在桥头两侧设置桥面雨水收集池,汕头侧路面径流收集后经收集池隔油沉淀后就近排入汕头段已建排水管网中。潮州侧路面径流收集后经收集池隔油沉淀后通过辅道新建雨水管道接入箱涵中排走。径流水经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梅溪河,不会对水源造成不良影响。3、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路基工程对沿线原本连续的自然景观环境形成切割,对动物生境造成阻隔。大桥地表径流可能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路由较短,且主要为跨梅溪河段桥梁,因此对两栖类、爬行类以及兽类不会造成太大的阻隔,工程建成后,会对道路两侧及临时占地区进行植被恢复,自然景观会得到一定改善。桥梁涉及水域相对于整个河流而言面积较小,因此对水生生物影响也较小。做好植被恢复以及公路绿化工作;桥梁跨梅溪河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装置,避免雨水排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机动车运行产生的尾气及扬尘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颗粒物。通过设置公路绿化等措施,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对尘埃进行阻滞,可有效缓解对大气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汽车轮胎挟带的泥沙、过往车辆丢弃的饮料瓶及废纸盒等生活垃圾,其产生随机分散,产生量小。经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除、收集、外运,保证日产日清、路面清洁,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桥梁两侧均设置一组收集系统,设置在路基与引桥之间的桥台下,有效容积总计1000m3。在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公开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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