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横琴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横琴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横琴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海横琴新区

建设单位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项目概况

拟在横琴医院开展核医学科项目(包括核素制备场所开展回旋加速器核素制备项目、核素诊断项目、)、放疗科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介入手术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术中放疗项目(移动式术中放疗设备)和普通放射诊断项目(医用Ⅲ类X射线装置)。

环评机构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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