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东莞松山湖

建设单位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将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工业东路12号(位于租赁的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的1楼射线检测室)已许可使用的2台v|tome|xS240型工业CT机(属Ⅱ类射线装置)和1台Y.Cheetah型X射线检测系统(属Ⅲ类射线装置)搬迁至本项目建设地点松山湖天安云谷二栋一层2-105、2-107室,用于零部件的电子线路、内部结构等的工艺和质量检测。

环评机构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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