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生态环境厅708,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港务局

项目概况

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是新建项目,位于珠江口伶仃洋-狮子洋,南起广州港南沙港区(伶仃航道折点G),北至大虎岛附近。航道全长约33.3km,其中小虎岛作业区至龙穴岛作业区主航道长约27.2km,通航宽度242m;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长约6.1km,通航宽度195m。工程总疏浚工程量为1195.69万m3

环评机构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建设会对涉及海域的水环境、水生生态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主要采取以下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疏浚物以及施工船舶废物。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保护环境敏感目标,对航道开挖、水下倾倒等重要环节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采用大型耙吸式挖泥船,配备自动调节溢流口装置,减轻溢流对施工海域的污染,对于东莞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内航道不实施疏浚工程。减少挖泥船溢流对施工区水域环境的影响;利用DGPS定位系统以及河床耙平器减少悬浮物对周围水体和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船舶在水域内定点作业、施工船舶含油污水不得在海域内排放,由有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主要经济鱼类和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季节,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降低对鱼卵、仔稚鱼等的影响范围。运营期:制定鱼类增殖放流计划和黄唇鱼保护区生态补偿方案;开展营运期跟踪监测;按照要求及时缴纳海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当地海洋农渔业主管部门人工增殖放流、资源养护与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跟踪调查及补偿方案的效果评估。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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