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深圳市人民医院PET放射诊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民医院PET放射诊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圳市人民医院PET放射诊断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深圳罗湖区

建设单位

深圳市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拟在内科大楼首层的闲置区域建设PET放射诊断项目,建设PET/CT机房、PET/MR 机房、注射室、休息室等,PET/CT机房和PET/MR机房分别安装使用1台PET/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PET/MR用于核素显像诊断,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等开展核素显像诊断,使用2枚锗-68放射源(均属于Ⅴ类放射源)用于PET设备校准,PET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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