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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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项目概况

拟在8号楼一楼104(A)X射线分析实验室和9号楼一楼102微观结构无损分析实验室分别安装使用1台自屏蔽式工业CT(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无损检测;同时使用3台便携式移动X射线探伤机(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现场无损检测,探伤机探伤场所不固定,探伤类型属于现场探伤。

环评机构

广州乐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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