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生态环境厅708,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

建设单位

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概况

防波堤整体走势沿东南至西南折线布置。防波堤采用全斜坡堤布置,堤顶总长5567.9m,斜坡提从岸侧至海侧堤顶高程由6.5m~8.5m过渡,岸侧至海侧堤顶宽度为5.06m~9.18m,堤头处安装灯桩作为导助航设施,不进行基槽开挖,不涉及挤淤爆破工程。申请总用海面积47.093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项目建设不占用大陆自然岸线保有段,也不形成新的有效岸线。

环评机构

广东邦鑫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建设对海洋水文动力和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由于防波堤的阻水作用,涨落急时防波堤附近流速发生一定程度变化。工程建设产生的潮流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海域,流场变化的范围和程度都微小,对外海的潮流基本不影响,对水动力的影响不显著。项目建成后,在防波堤周围一定范围内会造成淤积,防波堤北端距堤根约1km范围内年淤强约0.10~0.15m/a,距防波堤1km范围外年淤积强度小于0.10m/a;防波堤堤头附近出现冲刷,堤头附近航道段最大冲刷强度约0.15m/a,向外海逐渐减小。项目建设总体上对周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较小。(二)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引起的悬浮物超I、II类海水水质(>10mg/L)的面积为25.68km2,超III类海水水质(>100mg/L)的面积为2.89km2。项目引起的悬浮物会对鸡打港重要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和大榜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限制类红线区部分水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施工结束,短时间内海水水质即可恢复。项目建设与限制类红线区管理要求不冲突。悬浮泥沙防治措施:采用合适的施工方式,不进行基槽开挖和爆破挤淤;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数量、位置、抛填进度,尽量减少抛石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外运处置;施工营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在项目海域排放;施工船舶产生的舱底含油污水交由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海域排放。(三)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引起局部海域内水体浑浊度增大,对游泳生物、鱼卵、仔稚鱼等产生一定影响;基床抛石等工程对底栖生物栖息地造成压占影响。根据相关规定补偿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赔偿额1416.88万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强度,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在工期许可的前提下,最大化降低施工强度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珍稀动物保护的意识;施工期对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实际影响;采用增殖放流等方法进行海洋生态修复和补偿。(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船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六)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船舶碰撞发生溢油事故。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施工前提前制定好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船舶密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范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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